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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业探索场内场外组合套保

        2014-09-03 00:00:00    
 

  运价较动力煤价格波动风险更大


  
  最近几年,随着动力煤和航运价格波动频率和幅度的扩大,集装箱及干散货船运企业等航运业产业链的物流贸易企业规避风险的需求愈发凸显。鉴于动力煤期货与航运指数、租金指数等的相关性都在0.6以上,一些相关企业开始探索动力煤期货与运价指数组合套保的避险模式。
  “航运业必须插上金融的‘翅膀’。”上海航运运价交易公司副总裁王东日前在深圳举办的“2014粤港澳国际航运·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
  事实上,为了规避越来越大的运价波动风险,相关航运企业也确实瞄准了金融市场,不少企业已经开始利用与航运指数有一定相关性的动力煤期货来对冲风险。
  中信期货动力煤首席研究员潘亚舒认为,动力煤期货上市以来,整体活跃度不断提高,基本反映了现货的走势,近月主力合约价格与环渤海价格指数具有很高的相关性,通过动力煤期货对现货进行套保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完全对冲运价风险却有不小难度。
  据统计,2009—2013年间煤炭每年的运价周波动幅度均值为2.85%、4.72%、1.99%、1.08%、1.48%,平均周波动幅度为2.424%。动力煤秦皇岛价格在这几年间每年周波动幅度为1.41%、1.20%、0.45%、0.68%、0.77%,平均周波动幅度为0.902%。2012—2013年,动力煤日波动幅度最大值为2.65%,而运价日波动幅度最大值可达到11.62%。
  通过数据不难看出,运价波动幅度比动力煤波动幅度要大得多。潘亚舒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中国沿海运价年波动幅度除2012年外,基本维持在50%左右,运力风险相对更大。
  过大的价格波动风险使得航运企业单纯依靠动力煤期货规避风险受到了一定的局限,于是开始尝试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组合套保的避险模式。
  潘亚舒表示,2004—2013年,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和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相关性平均为0.87,而内贸煤和外贸煤价格相关性在0.95的高位,在企业套保时,国内运价和国际运价不仅可以相互替代,也基本可以用国内动力煤期货对外贸煤进行套保。
  潘亚舒同时认为,对煤炭进出口商而言,在组合套保具体操作中,不仅要通过“卖动力煤期货,锁定到港后的销售价格”,还需要同时“购买运力衍生品,锁定运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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