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的职责是:
(一)教育会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有关期货和衍生品行业的方针政策,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
(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山东辖区行业规范及自律管理规则,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监督会员依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三)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和行业发展规划,维护本辖区市场经营秩序;
(四)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向山东证监局反映和报告会员执业情况,为期货和衍生品监管工作提供自律组织意见和建议;
(五)受理客户与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接受对会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本团体章程或者自律规则的,根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向山东证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有关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七)做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投资者培训和教育,培育良好的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发展环境;
(八)组织辖区内期货和衍生品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九)开展市场调研和期货和衍生品理论研究,收集、整理国内外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信息,反映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中的新情况和热点问题,进行市场统计分析,提供相关分析报告;
(十)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交流及考察,学习先进的期货和衍生品管理经验,提高会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一)推动会员开展行业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行业氛围,展示行业风貌;
(十二)承办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山东证监局和会员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