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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文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

        2014-06-18 00:00:00    
 
    沪深交易所昨日发布《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拟对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的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通知》明确,对企业债券参照《通知》实行风险警示。同时,不对可转换、可交换公司债券等其他债券适用。
  上证所方面,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出现债券最近一次资信评级为AA-级以下(含),或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业绩预告或更正业绩预告显示为亏损等五种情形的,上证所将对该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
  深交所方面,在深交所上市且通过集中竞价系统交易的公司债券出现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为AA-级以下(含),或债券主体评级为AA级且评级展望为负面,以及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经更正的净利润为负值等五种情形的,深交所将对该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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