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商品指数产品开发可按照先分类指数后综合指数推进,并兼顾标尺性和投资性
商品指数产品的创新历程 商品指数的开发经历了从信息发布类到交易类的转变 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全球贸易、金融一体化进程推进,商品指数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尤其2002年以来,以大宗商品牛市为契机,交易类指数产品在交易所大量上市。 商品指数的投资经历了从间接复制到直接投资的转变 随着商品指数从单纯的信息发布转变为交易类产品,投资者追踪指数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21世纪以来,以商品指数基金为代表的直接购买方式成为主流。 商品指数基金的出现虽然晚于指数期货,但在市场占有率和资金规模方面却大大超过后者。2008年美国商品指数投资金额已经占据全美期货行业的17%,使得CFTC将其与套期保值资金和投机资金并列每周公布持仓情况,并制定了针对性监管政策。 商品指数的类型经历了从单一综合到专业细化的转变 早期商品指数多为反映宏观经济整体态势的综合类指数。指数产品交易化后,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追踪更加精确的行情变化,各种专业细化的商品指数纷纷出现。 就综合指数而言,标普高盛指数(SP-GSCI)和道琼斯瑞银指数(DJ-UBS)是当前交易最为活跃、引用最为广泛的指数。此外,具有相似特征的商品可构成分类商品指数,单个商品可构成特定品种指数,还有允许投资者自由选择的X fund指数(CBOT上市)、由期权衍生而来的各类波动率指数VIX和跟踪指数收益回报的TRAKRS期货等。 指数涉及的行业类别也大为拓展,从传统的农业、能源、化工、金属等发展到房地产、电力、气候、利率等新兴领域。 商品构成和权重分配是指数编制的关键差异 国际商品指数大多依据期货价格制定,商品构成和权重分配对指数表现的影响最为关键。 商品构成的基本类别一致,数量品种不同 各个综合类指数虽然都包含能源、化工、农产、金属四大基本类别,商品的数量和具体品种却差异很大。 罗杰斯指数(RICI)追求全球覆盖性,跟踪多达36种商品;德意志银行流通指数(DBLCI)追求流通性,仅选取了流通性最好的6种商品;DJ-UBS的合约以美国期市为主,RICI则涉及5个国家的10家交易所;DJ-UBS追求多样性,并不突出哪一类商品;SP-GSCI则关注可投资性,24种商品中能源类占据6种。 动态加权是主流方式,权重分配依据各异 最早的CRB指数采取固定等权重,但显现出滞后性、波动不敏感等问题。采取动态加权的高盛、道琼等商品指数后来居上。动态加权基本已经成为当前主流赋权方式,但各指数权重分配上仍有较大差异。 权重分配方面,有的根据流动性指标,选取商业持仓或交易量赋权,如DBLCI;有的根据经济性指标,选取产量或消费量赋权,如SP-GSCI、RICI;还有的采取二者综合,如DJ-UBS。 商品指数产品创新面临竞争加剧的新形势 第一,商品指数的开发者之间竞争加剧。除了担当主力的各大交易所,还包括大型金融研究机构、个人、银行、新闻机构等。 第二,指数产品化后的竞争进一步激烈化。以DJ-UBS综合指数为例,目前追踪该指数的上市产品有12个,非上市产品1个,其指数期货在CBOT和Eurex分别上市,ETF在NYSE、德意志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交易所均有挂牌。 可见,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和主动权,成为各大交易所的当务之急。
商品指数产品的社会功能 提供经济预警 对未来经济趋势的把握是国家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反映商品价格波动并据此进行经济预警是商品指数的开发初衷。 商品指数和宏观经济走势高度相关 通货膨胀和大宗商品有强趋同性。一般来说,当经济增长时,预期通货膨胀,商品指数进入牛市;当经济萎缩时,预期通货紧缩,商品指数进入熊市。如2002年国际大宗商品大幅上涨,持续6年的涨势在遭遇2008年金融危机后急转直下,直到2009年3月世界经济复苏再次暴涨。 商品指数具有先行性、实时性和联动性 从先行性来看,提前反映未来价格变动的时间越长越好。研究证明,美国CRB指数领先CPI指数8个月左右,领先PPI指数1个月左右。CRB指数在揭示经济运行拐点时通常比现货物价指数提前6个月以上。 从实时性来看,CPI和PPI都是每月公布一次,反映上个月的价格信息,具有滞后性;CRB指数上市后每15秒刷新一次,连续性和实时性较强。 此外,商品指数作为联系实体经济和货币经济的桥梁,具有金融联动性。商品市场的大幅波动通常会引起利率的变动,而利率的高低又会影响债券的价格和股市的衰荣。 引导资源配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导者。商品指数可以通过对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促进来引导社会资源配置。 第一,根据指数的变化和个人的预期判断,投资者通过做多或做空来控制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使得生产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其资金量自然匹配,从而发现商品的真实供需价格,降低生产盲目性和市场风险。 第二,商品指数可配置资源范围广泛,几乎涉及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通过各分类指数可以迅速掌握整个行业的景气程度和生产态势。 规避系统风险 统计证明,商品与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收益率之间相关性极低甚至负相关,将商品加入投资组合可以有效分散系统性的价格风险,实现稳定收益。对上世纪70到90年代美国高通胀期的研究也表明,如果养老和保险机构的投资中持有商品,可以有效对冲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 增强国际影响力 商品指数由于摆脱了具体商品可能存在的地域差别和产业差别,更容易作为一种金融保值产品受到世界各类参与者的广泛欢迎。这一特性也使得其有别于其他期货品种,具有增强国际影响力的功能。
我国商品指数开发现状 一般认为,2004年的证券时报商品指数(SCI)是我国国内首个以商品期货价格为样本的指数指标。截至2011年年底,国内公开发表的指数共计十余种。综合来看,我国商品期货指数开发仍处于初始阶段,缺乏权威性商品指数是当前最大问题。 我国开发商品指数产品的客观条件基本成熟 第一,我国开发商品指数产品的监管制度已基本成熟。证监会将商品指数等金融衍生品作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在多种场合强调过上市农产品期货指数的重要性。2010年沪深300股指期货及现金交割的成功运行,不仅为指数产品化扫清了制度障碍,也表明我国的监管和风险控制能力已基本成熟。 第二,我国开发商品指数产品的市场环境已基本成熟。从品种来看,我国除能源外已基本涵盖工业品、农业品和贵金属等国际主流交易品种;从规模来看,2011年全国成交金额约127万亿元,期货市场的金融属性日益显现。 第三,我国开发商品指数产品的技术水平已基本成熟。2004年以来,交易所、期货公司、高校甚至专业的指数编制公司都对商品指数展开过深入研究,已发布的各类指数基本都能反映宏观市场大体趋势。 第四,我国开发商品指数产品的投资者基础还较为薄弱。 国外商品指数多以投资基金等大型金融机构为主要市场参与者,而我国投资者目前仍以中小散户为主。这一现象有望随着国内金融政策的进一步放松而改善。 我国商品指数开发的建议 开发上可按照先分类指数后综合指数推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优先发展农产品商品指数是服务三农的迫切需求。相较于多样化要求较高的综合指数,农产品分类指数或大豆等单品指数更适合作为指数编制的突破口。 推广上可考虑先公开化后交易化循序渐进 商品指数产品的推出不仅需要法律政策、监管制度方面的准备工作,也需要市场参与者的接受认同。国外许多指数产品在发布和上市之间都会存在间隙供市场预热和观察调整。我国在指数推广中也应控制节奏。 编制设计上应兼顾标尺性和投资性 指数的编制既要具备反映宏观经济趋势的标尺性,又要具备吸引市场参与的投资性。因为成交、持仓等流动性指标有利于提高投资性,但有可能因为价格发现不充分而出现扭曲,而产量、消费量等经济类指标更有利于反映实际供需,但统计获取过程存在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