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风险可测可控,中金所制定了一系列国债期货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梯度提高保证金、梯度限仓标准四项制度。
7月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金所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这意味着阔别十八年之久的国债期货将重新回归中国金融市场,也意味着国债期货上市进入倒计时阶段。国债期货的推出有利于完善我国利率风险管理,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国债期货市场的建立,将满足债券市场对风险管理的迫切需求,构建起完整的债券市场体系,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效率,同时也给众多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现货市场。 推出国债期货的意义 国债期货作为国际上成熟、简单和广泛使用的利率衍生产品,是推进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具体来看,推出国债期货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有助于促进国债顺利发行,完善国债管理体制,落实财政政策与宏观调控目标。 第二,有助于完善债券市场体系,构建起国债一级市场发行、二级市场交易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专业的利率风险管理市场,推动债券市场长远发展。 第三,国债期货具有套期保值功能,能够为债券市场乃至整个经济体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增强实体经济抵御利率风险的能力。 第四,国债期货具有价格发现功能,有助于提高国债定价效率,推动建立完善的基准利率体系,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第五,国债期货作为标准化、基础性的利率衍生产品,有助于完善金融机构创新机制,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从合约条款看风险控制 名义标准券:解决期限问题,同时防止逼空及操纵市场 合约标的是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中期国债。它不是实际存在的债券,而是一个虚拟的券,称为名义标准券。为什么要采用名义标准券?第一,国债有一个特性就是有到期期限,如果设一个真实的标的,几年之后标的到期,国债期货业务就无法正常开展。第二,采用名义标准券,可以防止逼空,避免操纵市场。 采用名义标准券后有诸多好处,如扩大了可交割债券的范围,有效防范交割风险;使国债期货反映了某个期限的价格,而不是某单个券的价格,有利于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完善;使套保效果更好,有利于国债期货避险功能的发挥。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条款 多券种替代交收及最便宜可交割券:充分发挥市场定价功能 采用名义标准券,在交割时可以采用多券种替代交收,比如合约条款里面规定了在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4—7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都可以用于交割。这里就涉及一个最便宜可交割券的问题,交割的时候,一个理性的人会把购买成本最小的那只券交割出去,这就是最便宜交割国债,当多空双方同时考虑这个问题,我们给国债期货定价时就是围绕市场上公认的最便宜可交割国债。 合约期限设定:增量大,成交活跃,抗操纵性好 为什么选择5年期的国债?国际上5年期和10年期国债都是比较成功的品种。但同时要考虑存量和新增量,5—7年的存量加起来有35只,约有1.9万亿,新增的量如2013年发行35只国债,5年期的每两个月发一次,7年期的是每一个月发一次,加起来就5400亿增量规模,增量很大,抗操纵性比较好。另外成交也比较活跃,年限也比较适中,中期票据、公司债都是在这个期限,将来会使国债期货不仅服务于国债市场,也服务于整体债券市场。 转换因子:确认各种可交割国债和名义标准券之间的转换比例 在交割过程中采用多券种替代交收方式,但各可交割国债的票面利率、到期时间等各不相同,因此就必须确认各种可交割国债和名义标准券之间的转换比例,这就是转换因子。转换因子等于可交割券未来现金流用3%这个到期收益率贴现后的价格与名义标准券的价格比。转换因子在合约上市时公布,在合约存续期间其数值不变。 票面利率3%:降低最便宜可交割券变化频率,同时方便套保 5年期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设成为3%,因为目前我国5年期国债的收益率为3.24%,现在3.4%左右了,5年期国债过去5年的平均收益率为3.16%,取了个整数3%。另外它还有两点好处:一是让市场上的最便宜可交割券变化的频率降到很低;二是使得转换期权、时间期权的价值变的很低,让套保者更加方便地套保,也让初期的交易者在交易策略制定的时候很方便。 合约月份设计:遵循国际惯例,避开长假扰动影响 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三、六、九、十二季月循环),既遵循了国际惯例,同时也避开了春节、国庆等长假,使国债期货价格的波动较少受到长假因素等的影响。 百元报价方式:净价报价充分反映市场收益率变化 报价方式采用百元报价的方式。在现货市场上也是采用百元报价,同时也是采用收益率报价。现货报价分为全价和净价,全价等于未来现金流贴现值,包括利息,价格会随着临近到期越来越高,净价等于全价扣除应计利率的,更能充分反映市场收益率的变化。 四项制度确保风险可控可测 为了确保风险可测可控,中金所制定了一系列国债期货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梯度提高保证金、梯度限仓标准四项制度。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考虑到国债期货的高杠杆性和对信息的高度敏感性,从审慎性角度出发,根据银行间和交易所的历史波动数据测算,确定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2%。这个制度的设计就是希望投资者能够理性,不要盲目跟风,因为我们的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保持理性的措施和机制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也是对市场的保护。 最低交易保证金期货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保证金过低或不足以弥补可能发生的损失,增加违约的可能性;保证金过高则会导致交易者机会成本的增加,影响市场交易的积极性和活跃度,不利于市场流动性。合约中根据过去几年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日波动率的数据测算,充分考虑债券市场的波动性和参与者结构特点,将最低交易保证金设为2%,可以覆盖1个涨跌停板。 梯度提高保证金是为了防止买方违约并且抑制交割月逼仓等风险事件的发生而设置的制度。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中旬、前一个月下旬起到交割结束的交易所保证金分别为2%、3%、4%。 梯度限仓标准是指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中旬、交割月前一个月下旬起分别限仓1200手、600手、300手,主要是为了防止持仓过度集中的风险,有效防止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有效减小逼仓风险。 其中梯度提高保证金和梯度限仓标准都是借鉴了商品期货的成功经验,通过提高成本让没有真实交割意愿的投资者把仓位移到下一个月合约,让投资者的风险可控,同时也不给市场造成太大的冲击。 从风控角度看国债期货交割制度 交割制度是联系期货和现货市场的纽带,是期现价格收敛的保障。国债期货交割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和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不一样。国际上除了现券市场现货规模比较小的国家之外,均采用实物交割。通过国债期货的交割,使得现货市场旧券的交易活跃度大大提高,从而带动整个市场的活跃性。 同时使用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方式 实物交割里面又具体分为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我国同时采用两种交割方式。第一阶段是滚动交割期,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到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个交易日采用滚动交割。这段时间,买方和卖方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申报时间优先”原则来选取买方和卖方进行交割。第二阶段就是一次性的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合约自动进入交割程序。滚动交割将交割期扩大,使得多逼空的建仓成本变得很大,有利于交割风险的防范。每个阶段都是四天流程:第一天是意向申报日,提出交割意愿申请,第二天是卖方要向中金所账户上交付券,第三天对买方和卖方进行配对,买方交付交割货款,最后一天买方的账户上收到券。 交割制度体现保护卖方的风控思路 在整个交割制度里面充分体现了保护卖方的风控思路,因为卖方获得券的能力比买方获得资金的能力弱,要给卖方更多权利,但这个权利不是白白获得的。金融市场是一个很公平的市场,如果一方相对于另一方多得了权利,必须让渡一部分利益,这才是一个公平的交易。对于期货的卖方来说,在交割方面拥有了一个交割选择权,包括在一揽子可交割券中选择最便宜可交割券进行交割,另一方面还拥有个时间选择权,可选择在某一天进行交割,但是这个时间选择权体现的还不是很明显,交割需要双方举手,即卖方和买方同时申请才能配对交割。 中金所对可交割券规定了几点要求:第一是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第二是固定利率定期付息的,现在看基本上所有的国债都满足;第三是必须在三个市场即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所和深交所同时挂牌上市,原因是有可能卖方和买方是跨市场的,在交割里面涉及一个跨市场的转托管;第四是对可交割券剩余期限做了一个规定,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4到7年才是可交割券范围;另外还要满足财政部规定的一些其他的转托管的要求。 (注:百元面值可交割国债应收货款称为发票价格,它等于期货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应计利息,应计利息指的是前一个付息日到交割那天的利息,算头不算尾,小数点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七位,例如:有一个券付息日为10月20日,交割货款那天是12月5日,那么应计利息应该包括10月20日到12月4日,共有46天,当年的实际天数为365天,应计利息就应该等于票面利率乘以46/365。) 在一揽子可交割债券制度下,剩余年限在一定范围内的国债都可以参与交割。由于收益率和剩余期限不同,可交割国债的价格也有差异。即使使用了转换因子进行折算,各种可交割国债之间仍然存在细微差别。一般情况下,由于卖方拥有交割券选择权,合约的卖方都会选择对其最有利,通常也是交割成本最低的债券进行交割,对应的债券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国债。理论上,一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券种的隐含回购利率寻找最便宜可交割债券。 中金所在中债登、中证登(上海/深圳)开立账户确保债券交收顺利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采取的是分级托管的体系,中债登对所有的债券进行登记托管,上证所、深交所又分别对自己的债券进行登记托管,基于这样的现货市场登记托管体系,我们国债期货的交割就会涉及三个市场的转托管操作。在转托管操作中,中金所在中债登、中证登(上海)和中证登(深圳)开立账户进行债券的交收,所有买卖方的债券过户都要通过中金所这个帐户来进行转托管的方式来完成交割。交割面向的客户也不仅仅只包含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也可以进入到交割流程。需要注意的是,从中证登上海和深圳之间的转托管比中证登到中债登时间还要长,建议客户在两个市场的债券账户都要开好,避免上海和深圳之间的转托管。 交割配对时,“同市场优先”原则,同市场的先配,剩下的跨市场配,在配对数方面采用“最小配对数”,使最终配对的数量比较少,最终实现交割过户的次数比较少。 分级托管体系下中金所分别开立账户确三个市场之间交割顺利 违约处置方案设计严格 关于交割违约的方案,从国外市场上的经验来看,国债期货交割违约事件基本上没有发生过。中金所把交割违约处置方案设计的非常严格,如果发生违约中金所采取不对等处理方式,违约方付出的金额和守约方获得的金额是不相等的。违约方付出了两部分金额:一部分是付给中金所的交割违约合约价值的2%的违约金;另外一部分付给期货守约方的最高额是一个期货和现货的价差,而且也不一定能获得,要看一下期货和现货谁高谁低。比如说卖方违约,买方不能从期货市场上交割获得券,被迫到现货市场上去买券,如果这时现货市场上买的券更便宜的话,他是获益的,违约方就不需要再给守约方支付差额;如果他买得贵有亏损的话,就需要违约方弥补给守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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