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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要求“余额宝”部分账户及时备案

        2013-06-24 00:00:0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备案,也未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监管部门已于近期要求此类账户补充备案。逾期未进行备案的,将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处罚。
   支付宝方面对此回应称,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余额宝”业务不会暂停,“余额宝”用户的利益会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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