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证监许可〔2013〕8号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济南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书》(首创期货办字〔2013〕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拟任营业部负责人巩全明(身份证号码:110108197702165453)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在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巩全明的任职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