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发布“2013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对清明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见右图)。 此外,上期所方面, 在4月8日恢复交易后,除恢复调整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外,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也有调整。其中,铝期货合约下一日起涨跌幅限制调整为4%;铜、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6%,下一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4%;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下一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6%。郑商所、大商所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节后则恢复为原有水平,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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