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日前建议尽快制定《期货法》。 杨迈军表示,由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主要从行政规范的角度对市场进行规制,某种程度上仍带有整顿规范的痕迹和较为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为此应该全面总结《条例》施行以来的经验,本着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规律的要求,通过《期货法》对期货市场重大问题作出妥善安排。 杨迈军说,这些重大问题包括:一是明确《期货法》的调整范围,如场外衍生品的市场监管、发行类衍生品和非发行类衍生品的监管界限;二是确立结算机构和具有结算职能的期货交易所中央对手方地位;三是完善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确立市场化导向的品种创新机制;四是强化投资者保护,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五是将现有司法解释中的结算财产司法保护政策,如结算担保金等结算财产免于查封、冻结、扣押等上升到法律层面;六是建立独具特色的期货保证金监控监测制度;七是强化期货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功能,赋予期货交易所充分的自律监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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