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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修订违规处理办法 暂停开仓最长时间增至一年
2013-03-05 00:00:00
昨日,上期所公布了《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修订案,对原办法中的相关法律术语进一步规范,将于2013年3月25日起开始实施。
该修订案将会员单位违反经纪业务资格管理规定、会员或客户违反交易所持仓管理规定中暂停开仓交易的最长时间有原来的6个月延长为一年,同时,还对交易者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持仓优势和对敲交易,影响市场价格或持仓量的行为做出更为清晰的描述,删除了原办法中的“操纵市场”相关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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