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修订后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国内期货市场进一步扫除了制度障碍。 新修订的《规定》中,第十条增加了一款:“合格投资者应凭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复文件,并按照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托管人或境内其他商业银行开立与外汇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并删除了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在托管人处开立的”字样。 据相关银行人士介绍,目前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结算银行只有五家大型内资商业银行,而QFII多托管在外资银行,导致之前QFII无法在国内五大商业银行开立期货结算账户。在《规定》修改后,QFII就可以完成银行账户开立工作。“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出台开户细则后,QFII就可以正式进入国内期货市场。”该人士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