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为《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2011年卷)》所作的序言中指出,“十二五”时期,中国资本市场更好地承担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历史责任,需要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作用,着力解决好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诸多方面结构不平衡的重大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需要一如既往地发挥好引领、推动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要以推动修订和制定《证券法》、《基金法》、《期货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抓手,更加不遗余力地推进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科学化水平。 郭树清认为,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期货及衍生品法律制度。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开展的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度规范。理顺涉及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集中履约担保特殊制度安排的基础民商事法律关系,完善风险管理控制、信息披露等专门制度规范,逐步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和风险管理机制。同时,还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开发行法律制度、私募市场法律制度、债券市场法律制度、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法律制度、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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