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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洋:推动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2012-11-28 00:00:00    
 

    国债期货上市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正组织研究期货公司IPO上市;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


  27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出席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证监会主办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座谈会时表示,证监会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推动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他同时透露,证监会正稳步推进期货市场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焦煤、油菜籽、菜籽粕期货已报国务院待批,正组织研究期货公司IPO上市。
  姜洋表示,将于12月1日施行的新《条例》对2007年4月15日施行的《条例》进行了重大修改,其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立规”,为正在开展的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二是“松绑”,为推出原油期货、国债期货预留空间,进一步精简了有关业务审批程序,为期货市场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
  姜洋说,期货市场的稳健发展是此次《条例》修改的现实基础。为了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证监会稳步推进期货市场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方面,国债期货上市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原油期货市场建设正积极稳妥推进,玻璃期货已获国务院批准,将在郑商所上市交易,焦煤、油菜籽、菜籽粕期货已报国务院待批,鸡蛋期货正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土豆、铁矿石、动力煤期货以及期权、商品指数、碳排放权等新交易工具和战略性期货品种的上市研发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业务创新方面,发布实施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正组织研究期货公司IPO上市、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设立现货子公司等创新业务试点,修订了《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推动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推动解决了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人民币账户开立问题。
  姜洋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证监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完善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制。证监会将积极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期货法出台。二是全面推进期货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建设。证监会正对期货监管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指导、协调各期货交易所修改完善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三是继续支持上市符合国民经济需要、具备良好市场基础的期货新品种。研究以原油期货为突破口,推进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规划,包括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加快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步伐、拟定外资参股期货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期货市场等,其中,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四是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投资者教育,使期货行业的认识和经营行为都统一到新《条例》的原则和规定上来,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期货市场的认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在座谈会上介绍说,在此次修改《条例》的调研过程中,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以及专家学者等还对现行《条例》提出了其它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其中有些问题意见还不一致,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有些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再在立法工作中做出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将继续配合证监会等有关方面做好工作,为不断完善我国期货交易法律制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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