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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交所未雨绸缪防控长假风险

        2012-09-21 00:00:00    
 
   为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长假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9月20日,上期所、郑商所和大商所分别发布通知,对“双节”前后各交易所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
   根据三大商品期交所的通知,自9月27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详见右表)
   与此同时,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还分别对10月8日恢复交易后,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以及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作出了明确规定。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市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消化了宽松货币政策所带来的影响,但宏观面的不确定依然存在,假设欧美市场的宏观经济数据出现明显改善,将助推商品市场的金融属性,形成大幅上扬行情。”上海中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丽华表示,9月份突如其来的行情变化,给今年中秋国庆长假的风控工作增添了不小压力。除了交易所对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进行调整外,各期货公司也应加强风险预警措施,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交易所

期货合约

调整后的

保证金比例

调整后的

涨跌停板幅度

上期所

11%

6%

螺纹钢、线材、黄金

12%

6%

铜、锌、铅、燃料油

12%

7%

天然橡胶

13%

7%

白银

13%

8%

郑商所

棉花、白糖、强麦、硬麦、

菜籽油、PTA、早籼稻、甲醇

12%

6%

大商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

豆粕、豆油、棕榈油

9%

7%

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

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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