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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日报]郑商所公布3起违规案件处理情况

期货日报    齐宣    2026-06-16 11:00:10    
 

6月15日,郑商所公布3起违反交易所规则案件的处理情况,违规行为类型包括不遵守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规定、对敲转移资金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共计4名客户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等纪律处分。

根据公告,汉川虹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按照郑商所向其发送的《风险警示谈话函》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风险警示谈话,未遵守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规定。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25〕5号,下同)第四十条规定,郑商所给予该公司通报批评、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

陈俊在纯碱等期货期权合约上存在相互交易转移资金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郑商所给予陈俊通报批评、暂停全部品种开仓交易4个月的纪律处分。

胡宇岩、贺军霞在纯碱期权合约上存在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郑商所给予二人警告的纪律处分。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郑商所坚持依法从严,坚决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和违反交易所规则行为。广大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提高合规意识,自觉遵守规则,共同创造公平、有序的期货交易环境。各会员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客户合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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