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是新型电力系统的主体,发展新能源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步骤。近年来,我国新能源领域快速发展,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处于世界前列。“双碳”目标提出后,新能源领域发展步伐更快,未来将成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增量主体。在这个过程中,期货工具和期货市场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新能源的零碳/低碳和可再生属性使其成为“碳中和”愿景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如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碳中和”愿景的技术体系主要由零碳电力系统、低碳/零碳化终端用能系统、负排放以及非CO2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四大类构成。其中,零碳电力系统包括以新能源(光伏、风能、水力等)为核心的零碳电力生产端、以规模化储能技术为支撑的零碳电力使用端和以智能电网为核心的零碳电力分配端。同时,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多个战略新兴技术产业也将共同支撑能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新能源的发展必然要求广泛应用前述的技术体系,从而对相关大宗商品形成规模庞大的增量需求。在能源生产环节,光伏发电需要大规模使用工业硅、多晶硅;风力发电的大型风机严重依赖锌、镍、铬和稀土等矿物资源。在能源储运环节,电化学储能主要使用锂、钠、镍、银和钴等有色金属;电制燃料储能需通过绿氢、氨和绿色甲烷、甲醇等气态和液态燃料进行间接储能。这些储能技术也将应用于新能源消费环节,典型例子是新能源交通工具。此外,在能源的整个产运储用链条中,铜、铝和钢铁等常规金属也会被大量使用。
期货在新能源相关物资的保供稳价方面发挥着三方面作用,分别是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和配置资源。发现价格是指在期货市场充分交易条件下,作为期货标的的新能源相关大宗商品的期货价格能充分反映全市场的供需信息,能充当现货贸易的定价基准。以铜、铝期货为例,LME于1877年上市了铜期货、1978年上市了铝期货,二者期货价格长期以来充当全球铜、铝相关产品(包括上游的矿产和下游的各类成材)贸易定价的基准。上期所1993年上市了铜、铝期货,目前也是我国铜、铝现货贸易定价的基准。管理风险是指相关市场主体可以利用期货及相关衍生品来管理新能源相关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降低未来投资、建设、运营等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规避原材料成本抬升和库存贬值等风险。例如,广期所已先后上市工业硅和碳酸锂期货和期权,产业链上游企业在这两个品种上市后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对冲行情下滑导致的销售收入下降风险。配置资源是指新能源相关大宗商品的期货和衍生品作为金融工具可以成为长期资产配置的方向。在新能源长期发展的预期下,相关大宗商品具有较大的升值空间。各类投资主体特别是金融机构不仅可以配置相关的股票、ETF等,而且可以配置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反过来看,新能源相关大宗商品在期货交易所上市后,可以充当长期投资的远期风险管理工具,降低风险预期,有利于将更多长期资金引入新能源领域。
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创新将推进期货工具作用的发挥、推动新能源的发展。期货经营机构包括期货公司及其开展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公司。长期以来,期货公司以经纪和咨询业务为主,为各类交易主体开展期货交易提供服务,风险管理公司则开展期现结合、仓单服务和场外衍生品等创新业务,为相关实体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风险管理服务。期货和衍生品法已正式施行两年多,期货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日益增强,服务客户的手段和方式更加丰富。随着新能源的加快发展,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进一步聚焦新能源相关实体企业,通过专业精准的期货衍生品服务,助力相关实体企业有效应对生产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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