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的“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在致辞时表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年来,在中央编办、中央金融办的指导下,各金融管理部门深化改革、密切合作,金融消保新格局加快构建,有力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及时推出了一批“为民办实事”的政策举措,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周亮表示,下一步将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同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权益坚定捍卫者。
一是着力提供丰富多样、便捷贴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指导金融机构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推出更多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价格合理的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金融需求。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整合交易、精简操作,强化营业网点、自助服务、线上服务等全渠道建设管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消费更方便。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拓展服务维度,充分考虑老年人、新市民、残障人士、外籍来华人员等行为习惯,完善差异化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为不同人群提供精细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
二是着力打造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消费者权益立体保护网。强化预防性保护,加强消保工作顶层设计,加快完善产品适当性管理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一体推进销售行为、金融服务管理等机制建设。强化过程性保护,分级分类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检查、调查、监测预警工作力度,加强金融产品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及时消除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苗头隐患。强化救济性的保护,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期,我们将联合人民银行、证监会出台《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调解组织规范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着力营造公平规范、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环境。加快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引导金融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推进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良好金融信用环境。加大检查稽查执法力度,将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作为重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出重拳,切实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强化群防群治,会同相关各方在全国开展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风险专项整治,全力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四是着力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大消保”格局。提升监管协作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管理部门消保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强化跨行业、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切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深化消保工作与业务融合,完善消保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妥善处理争议纠纷。加强行业自律约束,指导各行业协会加快构建行业声誉评价、内外协商、维权服务等机制,推动成员单位提升规范经营水平。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拓展渠道,提升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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