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了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通知称,自2012年6月29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2%。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初期,按照中国证监会“高标准、稳起步”的指示精神,在12%最低保证金标准基础上,中金所实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达到15%以上,而远月合约的收取标准更是达到18%。从市场两年多来的运行情况看,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基本适应了股指期货上市初期的市场特征和监管需要。 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较高的保证金标准在抑制投机的同时,也对股指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当前期现货市场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投资者交易行为日趋理性的背景下,中金所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至12%。据中金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后,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认真评估调整效果,在严控市场风险的同时深化市场功能发挥,进一步满足股票现货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需要。 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以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指数点位计算,每手股指期货所需保证金将降低到9万元以下,加上期货公司加收的部分,也只在12万元左右。 “本次保证金水平的调整有利于市场各方积极参与,也为股指期权的推出奠定了基础。”永安期货期指分析师罗飞认为,期指上市已两年有余,在制度设计风险控制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完善,投资者对其认识也更加深入。在此背景下,中金所下调期指保证金比例,可以同手续费的下调相结合,活跃市场,使得保值需求方更有效地利用股指期货做好风险管理,并为期权的推出提供了更好的市场环境。 保证金水平的降低将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增加,大资金将成为股指期货市场的主流,他们对资金利用率的关注要大于中小投资者。光大期货张钦志表示,保证金比例降低,将放大资金杠杆,满足大资金的要求。同时,机构投资者的增加也为下调保证金提供了条件。 东海期货分析师张瑜认为,调低股指期货保证金将直接刺激市场套利资金的活跃。“一方面,远月合约水平降低最大,这将为跨月套利增加机会;另一方面,杠杆倍数的放大,也为日内短线套利增加了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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