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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修改基金专户试点办法及配套规则

        2012-06-21 00:00:00    
 
    中国证监会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拟修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
    此次调整思路主要包括:拓宽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允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提升基金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放松管制,为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创造相对宽松和公平的监管环境;加强风险控制,有限防范风险。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表示,将借鉴信托行业的做法,放松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人数限制,不再限制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人数(此前,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限定在200人以内),同时拟取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20%以及投资单一证券不得超过10%限制。此外,拟拓宽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范围,在强制风险隔离的基础上,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拓宽投资范围、放松投资比例限制,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打造成投融资平台,进一步放松一对一、一对多专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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