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证监许可〔2012〕38号
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济南营业部负责人的申请》(成倍期〔2012〕0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济南营业部负责人由靳明智变更为陈小松(身份证号码510702197412170210)。
二、你公司应当持本决定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本决定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