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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A业务准入门槛进入讨论阶段

        2012-03-29 00:00:00    
 
    期货公司准入门槛设为评级在A类、注册资金在5亿元以上
    
    
    期货业期盼已久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CTA)推出或已为期不远。
    近日,多家期货公司负责人对期货日报记者透露,监管部门不久前就期货公司开展CTA业务的标准向部分公司征求了意见。“分类评级在A类以上,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可能成为两项硬指标,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获准开展CTA业务。
    中期协公布的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级结果显示,在全国163家期货公司中,获得A类以上评级的有20家,其中3家公司获得AA评级。在这些公司中,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有12家。
    “征求意见中选定期货公司注册资本,而非净资本作为资本实力指标是有一定原因的。”某期货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净资本中高于注册资本的属于可分配资本,会因分配利润而减少。而注册资本属于责任资本,如果期货公司开展CTA业务造成的损失超过与客户协定的损失,期货公司需要用注册资本承担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内人士对期货公司开展CTA业务必须具有A类以上评级表现出不同的态度。
    “新业务的核准应该更多地体现公平原则,而不应该成为扶持优秀公司的手段。”某B类公司认为,在现在的分类评级标准中,即使公司完全合规经营,在没有加分项的情况下,也只能获得B类评级。如果新业务准入的门槛都设置在评级A类以上,将不利于市场竞争和健康发展。
    另一家公司负责人则对这一规定表示认同。该负责人认为,目前期货公司还没有为客户理财的实战经验,“虽然懂期货,但并不意味着就能在市场中为客户盈利”。早期通过限制开展这一业务的公司数量,在取得经验之后再逐步放宽准入条件更为稳妥。“允许试点先行”远比在争论中错过业务推出的时机更好。
    “如果这一准入标准付诸实施,我们公司股东必然会进一步增资。”某券商系公司负责人表示,注册资本金的增加对公司来说不是问题,关键是尽快取得A类以上评级。据介绍,公司为获得超常规发展机遇,正在寻找合适的期货公司进行收购。通过收购不仅能迅速实现规模增长,也可以获得并购加分项,在下一年度的分类评级中获得优势。记者了解到,抱有类似想法的中型券商系公司不在少数。
    也有公司负责人认为,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应该设置更多的门槛限制。“比如要求开展CTA业务的公司和操作人员具有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且由期货公司设立单独的子公司专营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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