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首页
 

新闻资讯

 

时事报道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03-11 09:25:30    
 

上期发〔2022〕7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交易所研究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10日

 

 
版权所有(C)山东省期货业协会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经七路与纬一路口西南侧)11楼1103室   电话:0531-86131789 sdqhxh@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9037号-1 鲁ICP备19029037号-2 技术支持:山东红苗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