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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再助力期市服务“三农”路更宽

        2012-02-03 00:00:00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下称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生产、规避风险的积极作用”。记者注意到,虽然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到期货市场功能作用,但“充分发挥”这一表述还是首次出现,可见期货市场受重视程度已再上一个层次。
   
    推动农业生产模式创新
   
    经过多年来的稳步发展,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期货市场为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等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提供了很好的信息服务、工具与手段。其中,郑商所依托粮、棉、油、糖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在服务“三农”方面进行了深入而卓有成效的实践。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仍以传统的“小农”模式为主,涉农企业的规模也普遍较小。郑商所认识到,期货服务“三农”必须首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结合的问题。为此,郑商所在服务“三农”领域更加注重发挥涉农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开发有效模式,重点培育典型案例;加强市场宣传培训,提高涉农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
    由于引入了期货工具,如今在我国小麦主产区河南、河北,棉花主产区湖北、山东,稻谷主产区江苏、湖南,白糖主产区广西等地涌现出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市场化的农业合作模式,“公司+农户”、“订单+期货”等方式被广泛推广,不但增加了农民收入,对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和新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也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引导农产品高效流通
   
    农产品的稳定均衡供给离不开良好的流通体系。记者了解到,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农产品资源全球互补性增强、农产品金融属性越来越显著的情况下,期货市场对农产品新流通方式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较强的引导与促进作用。
    近年来,根据市场变化,郑商所不断完善和拓展农产品期货的交割方式,推出了新的期货交易制度,如为贴近现货市场流通的需要,将小麦合约修改为大合约,根据新疆棉花物流特点在沿海地区合理设置交割库等等。这些创新有利于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削减农产品因生产、库存、供应等地区分布不平衡而产生的价格差异,为保证市场供应、维护粮油价格稳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郑商所通过举办“郑州农产品期货高峰论坛”,通过与行业协会、会员公司、农合组织、龙头企业和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种农产品市场信息,为各级农业生产部门、政府部门准确把握国内外市场变化,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等提供了依据,确保了小麦、稻谷、棉花、白糖、菜油等主要农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引导了相关品种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为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开拓了新的空间。”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郑商所将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结合“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需要,围绕期市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以市场建设为基础,以功能发挥为依托,探索期货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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