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昨日发出通知,决定在春节前后对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做出调整,并提示会员单位和投资者防范风险。 根据通知,自1月19日结算时起,PTA、菜籽油、甲醇和普通小麦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1月3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硬白小麦、优质强筋小麦和白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来源:期货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