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首页
 

新闻资讯

 

时事报道

沪港将深化金融等领域合作

        2012-01-06 00:00:00    
 

    上海与香港两地政府部门5日达成共识,将加强两地金融领域合作,其中包括金融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合作以及深化两地金融人才的培训和交流。
  双方特别提到,将推进符合条件的在沪金融机构及企业赴香港市场融资。推动香港银行参与内地银团贷款。研究探索保险业务合作,推动上海航运保险发展。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互设。推进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投资上海资本市场。合作推进港股组合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准备及测试工作并探讨推出更多ETF产品。
  在当天举行的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上,两地政府部门还就商贸投资、航空、航运及物流、旅游会展等领域达成进一步深化合作的共识。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主旨发言中说,上海是发展中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是发达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有许多经验、做法都值得上海学习和借鉴。他建议,在2003年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八个合作领域基础上,进一步在商贸投资、金融等九大领域加强沪港合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沪港两地在未来的合作,要抓住“深化、巩固和创新”三大主题,此次在九个领域达成共识,涉及多达28项举措,正是把握这三大主题,承先启后,继往开来。
  根据两地在九大领域的共识,会议形成了《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合作领域及内容建议书》。
  商贸投资领域合作包括,支持香港企业在沪发展;深化经贸投资促进活动;探索两地企业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发挥浦东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示范城(区)作用;研究落实CEPA补充协议措施。

    (来源:期货日报)

 

 
版权所有(C)山东省期货业协会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经七路与纬一路口西南侧)11楼1103室   电话:0531-86131789 sdqhxh@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9037号-1 鲁ICP备19029037号-2 技术支持:山东红苗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