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首页
 

新闻资讯

 

时事报道

郑商所和深交所签署异地灾备中心建设协作框架协议

        2011-09-02 00:00:00    
 
    本报讯(记者 芦冬梅)8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异地灾备中心建设协作框架协议》举行正式签字仪式,开始启动双方异地灾备中心建设工程。
    据了解,框架协议就双方在各自主交易中心机房分别建立对方异地灾备机房达成一致意见,并就机房基础设施、通信线路、运维人员管理及沟通机制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此前,郑商所、深交所分别于2009年和2004年完成了核心交易系统的同城灾备建设。随着双方同城灾备系统运行管理的日趋成熟,两所开始考虑异地灾备系统的建设工作。通过多次互访考察、充分评估,最终达成互相利用对方场所建立异地灾备中心的协作模式。郑商所和深交所同为证券期货市场的核心机构,这种协作模式不仅可以共享基础资源、降低建设周期和成本,而且在异地灾备中心日常运维、应急管理、运维人员管理以及有效实现业务连续性等方面都极具优势。
    异地灾备中心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双方信息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全面满足证监会对交易所重要信息系统的备份能力要求。郑州商品交易所张凡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戴文华副总经理及两所其他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技术专家共30多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版权所有(C)山东省期货业协会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经七路与纬一路口西南侧)11楼1103室   电话:0531-86131789 sdqhxh@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9037号-1 鲁ICP备19029037号-2 技术支持:红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