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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协发文规范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2011-08-25 00:00:00    
 
    本报讯(记者 曲德辉)在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即将开闸之际,中国期货业协会日前发布《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指引》(下称《指引》),加强和规范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指引》内容包括《期货投资咨询风险揭示书》、《期货投资咨询客户须知》、《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合同必备条款》等三份文件,突出了期货投资咨询风险揭示,并重点提示了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
  中国期货业协会强调,《指引》仅是原则性的规定,期货公司在制定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文本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指引》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但不得与《指引》相抵触。期货公司制定的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文本不需报送协会审查或备案。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中期协曾于2007年发布修订后的《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期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期货咨询业务即将正式开展,中期协对期货公司咨询服务合同进行统一规范,有利于保障咨询业务的平稳起步,促进期货市场发挥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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