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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期深度合作呼唤期货业务创新

        2011-08-19 00:00:00    
 
    “最近和我们联系合作的期货公司又多了起来,但我们觉得,期货业和银行之间的深度合作还是很难开展。”某股份制银行期货业务部卫经理告诉记者。
  作为实力最为雄厚、资源最丰富的金融机构,银行的营销渠道和高端客户数量都是其他机构十分看重的资源。期货公司也早将如何利用和开发银行资源作为重要课题之一。期货日报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制度限制和期货创新业务不足,银行和期货业之间的合作一直没有大的进展,这两个行业都呼吁监管部门积极推出期货新业务,以繁荣金融投资产品。
  “目前,期货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上海某期货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分析,目前银行与期货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还是传统的保证金存管、银期转账以及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有时也会一起举办投资报告会,而深度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
  这位负责人认为,随着机构投资者逐步进入期市,作为机构投资者的托管银行,也需要和作为交易通道的期货公司开展合作。“在此过程中,期货公司也可以利用这一机会,接触一些机构投资者。”他表示,如果期货公司未来可以和信托公司联合发行产品,也要和银行进行销售上的合作。
  不过,部分银行期货业务部门人士认为,在期货公司现有的业务范围内,期货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作要想获得质的发展还很困难。
  “很多时候不是银行不愿意与期货行业合作,而是因为期货行业的限制太多,难以发现合作的空间。”一家大型国有银行期货业务部蒋经理对记者解释说,以特别结算会员资格为例,在中金所成立时,许多银行就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组建金融期货部门,如今等了数年时间,还没有一家银行获得这一资格。同时,已经开展了多年的标准仓单质押业务,也一直受制于银行不能在期货市场处置仓单而没有大的发展。
  “现在很多期货公司所说的银期合作,多是想利用银行渠道开发客户,而很少考虑到能给银行带来哪些利益。”蒋经理表示。
  “有一些期货公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还不了解,就急于谈合作。”卫经理也发出类似感叹。
  相对于期货公司而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内部分工更为明确,期货公司提出的某项合作项目,在不同阶段会由银行的不同部门负责。“如果期货公司希望与银行合作推出期货产品,可能先要找到资产管理部门谈产品设计,再和个人理财部门谈渠道营销。但实际上,他们以为只要找到期货业务部就能解决问题。”卫经理说,不了解银行的内部设置,一些期货公司就不知道谈判中到底出现什么问题。
  除了谈判沟通流程,目前各家银行对期货产品能否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也有不同的理解。
  接受采访的多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银行对于期货类理财产品已经开始关注,但还没有相应的发行计划。无论是销售信托类理财产品,还是自己设计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最关注的首先是产品的安全性。而期货产品由于具有杠杆效应,能否确保产品的安全仍被银行质疑。
  “曾经有一家期货公司和我们谈合作,我们提出要低风险,确保一定的收益,然后该期货公司向我们出示了他们的阿尔法股指期货套利产品。但在讲解过程中,他们只说到了超额收益和规避系统性风险,却不谈指标股收益低于大盘时产生亏损的情况。”卫经理认为,这种产品在银行的审核中根本不可能通过。
  也有银行人士表示,相对于有分红收益的股票市场,期货市场是一个零和市场,没有期权等产品的保护,很难确保收益,相应产品也就无法满足银行对理财产品的要求。
  “银行与期货行业的合作其实可以有很多,但现在首先需要期货行业进行业务创新。”另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期货业务负责人表示,未来如果期货行业推出代客理财、外盘代理等业务,银行可以作为托管行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也可以利用海外机构为期货行业“走出去”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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