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曲德辉)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向市场公开。昨日,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决定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通过期货日报和中期协网站对外公布(结果见今日第2版)。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总体结果为:A类20家,占比12.3%,其中AA级3家,A级17家;B类39家,占比23.9%,其中BBB级14家,BB级15家,B级10家;C类79家,占比48.5%,其中CCC级21家,CC级39家,C级19家;D类25家,占比15.3%。在参与分类评价的163家期货公司中,中国国际、永安、中粮获得AA级,华泰长城、广发、南华、海通、银河、浙商、江苏弘业、鲁证、万达、浙江中大、新湖、中证、中钢、国泰君安、上海中期、国投中谷、申银万国等17家公司获得A级。 经过三年的实践,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日趋成熟,已经能够科学地反映期货公司实际情况,此前有部分期货公司多次呼吁监管部门公布分类评价结果,提高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透明度。监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决定从2011年起尝试在每年分类评价工作结束后,通过期货日报和中期协网站向社会公开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三次评价,也是分类监管制度修订后的首次评价。今年的分类评价结果充分体现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表现出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突出合规经营。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始终将合规监管放在首位。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从整个评价分值看,总分是120分,基础分项100分,加分项20分。 二是强调行业价值。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在原有合规、风险管理、市场竞争力三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一指标体系,引导期货公司提升服务国民经济、实体产业的能力。 三是引导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期货公司仅仅是合规,没有市场竞争力,难以成为行业的“领头羊”。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通过市场竞争力指标,分别从客户权益、收入、成本管理、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5个方面对期货公司进行全方位评价,这其中既有绝对指标,又有相对指标,保障不同规模的公司都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对加分设定了限制条件,引导期货公司公平有序竞争,推动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提升发展质量,而不是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盲目做大。 四是强调抗风险能力。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突出强调期货公司抗风险能力,设置了剩余净资本加分指标,同时对加分进行了限制。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在评价期内出现预警或不达标情形的,不予加分,并规定剩余净资本最多加2分。 五是鼓励行业兼并重组。在评价期内期货公司与其他期货公司合并的,由修订前的加3分提高为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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