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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11-05 00:00:00    
 
本报讯(记者 杨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月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日,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一宗期货公司违规向其股东借款案件。
   具体来看,黑龙江证监局依法对大通期货违规向股东借款案作出处罚,对大通期货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08万元,并处以46.1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何显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杜滨、张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丛红叶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高莉表示,大通期货违规向其股东工大集团、工大风投借款5500万元,构成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另外,证监会还依法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中新融鑫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交易案作出处罚,云南证监局依法对罗平锌电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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