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首页
 

新闻资讯

 

时事报道

大商所修改胶合板合约及相关规则

        2018-06-11 00:00:00    
 

   本报讯 大商所8日通知称,为进一步促进胶合板品种市场功能发挥,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证监会,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合约、规则自胶合板1812合约起施行。   (姚宜兵)

版权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来源:“期货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期货日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期货日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版权所有(C)山东省期货业协会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经七路与纬一路口西南侧)11楼1103室   电话:0531-86131789 sdqhxh@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9037号-1 鲁ICP备19029037号-2 技术支持:山东红苗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