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首页
 

新闻资讯

 

时事报道

郑商所暂停四名客户开仓交易

        2018-06-06 00:00:00    
 

  2018年6月5日,客户郭某某、李某、于某、刘某在棉花、棉纱期货相关合约停板价位频繁报撤单达到情节严重的处理标准,郑商所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则给予上述客户暂停开仓交易1至3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郑商所表示,将继续严格依据相关规则,严厉打击各类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版权所有(C)山东省期货业协会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经七路与纬一路口西南侧)11楼1103室   电话:0531-86131789 sdqhxh@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19029037号-1 鲁ICP备19029037号-2 技术支持:山东红苗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