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4月27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一般性财务投资,不作过多限制;对于主要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进行严格规范。《指导意见》强化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的资质要求,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的具体条件,加强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转让和拍卖管理。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加强资本的真实性合规性监管。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健全风险隔离机制,防止滥用控制权,严禁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加强对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穿透监管,强化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市场影响,按照“新老划断”原则,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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