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对元旦后部分品种保证金标准作出调整
2018年元旦临近,12月25日,上期所发布通知部署2018年元旦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对元旦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了调整。 根据通知,元旦前,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仍按现行规则执行。2018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7%,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5%,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6%;下一交易日起,铜、铝、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上期所要求会员单位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在此之前,郑商所和大商所均发布了2018年元旦休市期间风险提示函,提醒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未对各自上市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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