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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投资者适当性操作指南

        2017-06-12 00:00:00    
 

  本报讯(记者 阙燕梅)9日,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能源中心)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南(暂行)》(下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业务操作要求,对期货交易者的可用资金要求、知识测试要求、交易经历要求等作了规定。
  根据《指南》,开户机构为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向能源中心申请交易编码前,应确认该客户具备能源中心要求的境内外期货交易经历或者能源中心认定的仿真期货交易经历。
  据介绍,目前能源中心认定的仿真期货交易经历,是指能源中心联调仿真系统的仿真交易测试。客户的仿真交易经历应当包括累计10个交易日、10笔以上(含)的仿真交易记录。
  当日,能源中心还发布通知,将于6月17日—18日组织第一次全市场生产系统演练。据介绍,能源中心拟在原油期货上市前安排4次全市场生产系统演练,其他3次的时间分别为6月24日—25日、7月1日—2日、7月8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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