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在保持首批基地申报文件框架、体例及主要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和完善了以下内容:一是申报命名的基地类型在证监会命名的国家级基地之外,增加了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命名的省级基地,待省级基地命名后,再开展国家级基地申报命名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级基地建设标准。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了投教产品数量、网站访问量和信息量等标准,增加了基地运行时间、投资者满意度调查等要求。三是参考国家级基地标准,制定了统一的省级投教基地申报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