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配合港交所增设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上证所近日正式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在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中相应增加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港交所于2016年6月27日发布《有关在证券市场实施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之修订》,拟自2016年7月25日起调整现有收市交易制度,在持续交易时段后新增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并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还设置了申报价格限制,即不符合价格限制的申报会被取消或拒绝。推出初期,收市竞价交易仅适用于规定范围的证券,后续拟分阶段逐步推广。 上证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沪港通业务的规则适用原则,除另有规定外,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则及业务规则。上述港交所交易规则的调整,主要涉及港股通交易的申报、竞价和成交规则。相应地,经修订的《沪港通试点办法》对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根据港交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在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中相应增加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明确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投资者所能采用的订单类型为竞价限价盘委托;明确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当日额度控制机制,规定当日额度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用尽的,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 据悉,继本次增加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之后,港交所还计划年内推出市场波动调节机制,但相关规则尚未正式发布。上证所方面表示,将与港交所保持密切沟通,就市场波动调节机制推出可能涉及的内地业务和规则调整事宜进行评估,并会同证券公司切实做好沪港通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工作。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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