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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同涨同跌的中国股市更需避险工具

        2010-07-13 00:00:00    
 
作者:董科  发布日期:2010-7-13   来源:期货日报  
  
  期货日报讯    在中金所日前举办的第六期套期保值研修班上,曾在美林证券和花旗集团从事金融期货业务,现任中金公司销售交易部执行总经理的马强博士指出,相比成熟市场,中国股市同涨同跌的特征比较明显,即几乎所有的股票都随着大盘共同涨跌,系统性风险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更需要股指期货避险工具来管理系统性风险。
  马强认为,股指期货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避险工具及帮助实现阿尔法与贝塔的分离,还在于使资本市场更加完整,更有效率。在一个完整的市场里,任何有关市场的观点都可以通过构建某种投资组合来进行充分表达,只要观点最终被市场验证是正确的,与之相应的投资组合就能实现盈利。
  对于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操作,马强模拟了随机选取的包含2只股票、3只股票、6只股票及10只股票的4个投资组合的套期保值效果,结果表明,当现货组合的股票达到10只时,套期保值操作就已经能很明显地降低投资风险了。马强表示,套期保值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以牺牲一部分预期回报来换取组合较低的系统性风险,因此不应单纯以投资收益率来衡量套保的效果,而应以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即夏普比率(超额收益率/所承担的风险)来衡量。我国股市现行的以投资收益率来对基金进行排名的做法是不科学的,不利于激发基金的避险需求。从成熟市场的经验看,夏普比率较高的基金更容易从市场获得融资,可以在回报率和风险度两方面同时战胜夏普比率较低的基金。
  马强认为,目前沪深300期指市场已经具备进行套保操作的基本条件,沪深300期指价格走势已非常合理。根据中金公司对期指主力合约无套利区间的跟踪研究,期指第一个主力合约IF1005在其整个存续期内均具备一定的套利机会,说明其基差经常处于较高的水平。而IF1006合约的套利机会则存在一个明显的分界时点——IF1005合约的交割日期,在IF1005合约交割前,IF1006合约存在一定的套利机会,而在IF1005合约交割后,IF1006成为主力合约时,该合约套利机会即告消失,说明其基差在逐步趋于合理。IF1007合约挂牌上市以后,其无论在IF1006合约交割前还是交割后,均不存在套利机会,说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价格走势更加合理,基差风险对套期保值的影响已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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