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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5-09-25 00:00:00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

《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按照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不同层面,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五是建立依法合规的操作规则。

《意见》指出,要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产权保护,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支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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