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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基金将可参与期指、期债交易

        2015-06-30 00:00:00    
 
    财政部昨日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地方债、中期票据、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值得关注的是,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养老基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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